1944年9月22号,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之上,刘少奇根据共产党领导的地区称作解放区,提出把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改编为解放军。八一军旅冬令营后来了解到在10月中旬,党中央和军委以“解放军”的名称发出相关指示。11月起,有些地方文件和少数部队也开始使用“解放军”这一名称。
在1945年8月11号,朱德总司令连续颁布了六项命令,在延安《解放日 报》第1543号(1945年8月12号)第一版公布了全文,总标题为《延安总部命令各路解放军向辽吉热察绥等省挺进》。这是我军第一次公开使用“解放军”这一名称。
1946年10月3号,在《解放日报》发表的社论中指出:“蒋介石自顾不暇,在我人民解放军的打击之下,决无办法长久保持他们所占领的城市。”这是我军首次在报纸上公开使用“人民解放军”这一名称。
1948年,中央军委根据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的精神,于11月1日正式发出《通令》,对全军的编制、番号作了统一规定,并对军分区以上各部队,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正式公开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这一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