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名记包天笑在其自传《钏影楼回忆录》中说,1906年他到上海租房子,开始在派克路、白克路(现南京西路、凤阳路)找,连找几天都无结果,后来他发现一张招租,说在北面一点的爱文义路(现北京西路)胜业里一幢石库门有空房。贴招租的房东当时讲清住一间厢房,每月房租7元(以下均指银元)。当时上海一家大面粉厂的工人,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7到10元,而包天笑当时在《时报》任编辑,每月薪水80元。
房租高低主要看地段和时期,公共租界以外的地段,1906年左右的房租并不算贵,比如在虹口区一栋房子的月租金也可能只要3到4元。但到了30年代特别是“一二八事变”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亭子间的月租都已经涨到了20元(之前一般是7到8元),而且招租广告刚贴出去,往往浆糊还没有干,房子已经租出去了。
上海的亭子间,可以说是石库门房子里最差的房间。它位于灶披间之上、晒台之下的空间,高度两米左右,面积六到七平方米,朝向北面,大多用作堆放杂物,或者居住佣人。在二三十年代,很多年轻的作家来到上海谋生,往往先找这种房子栖身,以至于后来出了一个新名词,叫“亭子间文人”。
一些专门从事写作的作家文人,收入大体是可以的,如郁达夫在二十年代末期,每个月的版税收入有100到200元,而当时一个熟练工人的月收入大概在 30到40元,这已经足以养活一家五口人了。后来被杀的左翼作家柔石每月的收入在百元左右,此外每年另有版税800元,年轻的女作家丁玲月收入也有70 元。至于没有名气、初来乍到的一般撰稿人,他们每月的稿费收入只有二三十元,只够上海一月的生活费,可谓是标准的“亭子间文人”。
据陈明川先生在其著作《文化人与钱》一书中的统计,著名作家鲁迅的平均月收入大约是420元左右,而与他同时期或者早一些的文化人收入并不比鲁迅低,如北京大学文科学长陈独秀的月薪为400元,主编《新青年》杂志还另有每月200元的编辑费,这样算下来,陈独秀每月收入为600元;蔡元培做北京大学校长,月薪600元,另外还有翻译的稿费(每千字7元)及出版物中的版税,收入是不菲的。
在二三十年代,上海工人的月工资一般为20元上下,家庭月收入超过50元的话,就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如家庭月收入有一两百元,就可算是中产阶层。张治中在回忆录中说,他于1921年因失去军职而避居上海,在法租界租了一个楼面是16元,这个房间用布帘隔开,一间做卧室,一间作书房,他与妻子及一个孩子每月的生活费是50元,这还是比较拮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