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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签证须知
新加坡驻华使领馆包括驻北京大使馆、驻上海总领馆、驻厦门总领馆(及厦门总领馆驻广州领事办公室)和驻香港总领馆。
1、14天个人旅游签证
申请旅游签证需本人亲自到新加坡驻华有关使领馆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必要时使领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其它补充材料。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不需要缴纳担保金。只有在领取签证时,接到使领馆通知的申请人,才需要缴纳担保金。请在签证申请表的左上角注明申请者的手机号码和住宅电话。
1)两份用英文填写的14表格(表格第1, 2页相关栏要填全,第3页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字并注明申请日期。
2)证明申请者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其旅行费用的材料。
3)申请者公司出具的同意其休假并说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的信函。信函所用信笺需有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信笺需加盖公章。
4)请贴一张2寸彩色近照在每份14表格上。照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个月内的近照,照片尺寸为3 5mm(宽)45mm(长),无白边;
正面免冠(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者,帽子和配饰不得遮盖申请者面部特征)。面部尺寸为25mm(宽)3 5mm(长);
白色背景,绒面或半绒面。
5)未成年人(未满16岁)可由父母代办,但必须出具能证明关系的出生公证书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者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从出国之日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7)如需缴纳担保金,担保金的金额为每人人民币5,000元。
8)14天个人旅游签证为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3周(自签证签发日计算),每次可停留2周。
9)签证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2、商务签证
申请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必要时使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其它补充材料。
1)由新加坡注册公司签发的介绍信(V39A表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信中须详细注明申请者的姓名、访问目的、日期及停留期限等。
2)申请者必需提供由新加坡商业注册局出具的新加坡公司最新的注册简况。
3)填写完整的V52表格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写)。
4)如本人不能亲自到使馆申请签证,则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中英文均可)。
5)两份用英文填写的14表格(表格第1, 2页每一项都要填写,第3页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字并注明申请日期。
6)请贴两张2寸彩色近照在14表格上,照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个月内的近照,照片尺寸为35mm(宽)45mm(长),无白边;
正面免冠(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者,帽子和配饰不得遮盖申请者面部特征)。面部尺寸为25mm(宽)35mm(长);
白色背景,绒面或半绒面。
7)申请人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从出国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3、入境签证
适用于直接向移民与海关局或新加坡人力部提出并得到批准的申请,包括以下类型:
已获得移民与海关局批准新加坡永久居民通知书的人士。
原则上已经移民与海关局或新加坡人力部批准即将发给各类准证的人士。如工作许可证,受雇准证,学生准证,长期社交访问准证,职业人士访问准证。
已获移民与海关局批准并通知他们在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领取签证的人士。
*持中国护照及联程国际机票,并有第三国入境签证者,过境新加坡72小时之内,可免办签证。
请注意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预计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 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