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是1891年由美国春田大学的詹姆斯·奈史密斯先生发明和创造的。最早的篮球竞赛规则,也是奈史密斯先生制定的。
当时他曾制定篮球规则的宗旨是:①篮球运动是用手要进行的运动,球是圆的; ②手拿着球走或者跑都是不能允许的;③运动员可以到场上任何区域,只要别影响和妨碍对方运动员;④运动员与运动员之间不允许发生身体方面的接触;⑤篮圈应该是水平的。
根据这几条基本原则,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篮球教学冬令营后来知道最原始的篮球竞赛规则总共有13条。这13条的基本内容为:
1.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往任何方向扔球。
2.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往任何方向抢、打球,但绝对不能用拳头击球。
3.球员不能带球走。
4.必须用手持球,而不允许用头顶、脚踢球。
5.不允许球员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脚绊等方法来对付另一方的队员。任何队员违反此规则,第一次被认为是犯规,第二次再犯规,就要被强行停止比赛,直到命中一个球后才能重新上
场参加比赛。如果有意伤害对方球员,就要取消他参加整个比赛的资格,且不允许替补。
6.用拳击球就是违反第3条和第4条规则 7.如果任何一方连续犯规3次,就要算对方命中一球。连续犯规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时间里,对方队员未发生犯规,而本方队员接连发生犯规。
8.如果防守者没有触到球或干扰球,当球投入篮内并停留在篮里就算中篮。如果球停在篮筐上,而对方队员触动了篮筐,也算命中一球。
9.当球出界,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若有争论,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如果超过5秒钟,球判给对方。
10.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有权吹犯规。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他将通知副裁判员。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
11.副裁判员是球的裁判,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并要计时、决定球的命中、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12.比赛在两个 15分钟内进行,中间休息 5分钟。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平局,经双方队长的同意,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
特别是篮球运动发展到今天成为现代篮球运动,技、战术水平越来越高,规则就显得更加重要,它要求严格、科学、系统地管理篮球竞赛。